上海市
    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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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普善路店  | 上海市静安区普善路350号102室  | 取消中药饮片  | 
2  | 上海诚康华漕大药房  | 上海市闵行区纪鹤路839号5号3幢一层103、104室  | 取消中药饮片  | 
3  | 上海复美康德大药房有限公司奉城药店  |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东街60号  | 取消中药饮片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1月17日至11月2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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