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的公示

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1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普善路店

上海市静安区普善路350号102室

取消中药饮片

2

上海诚康华漕大药房

上海市闵行区纪鹤路839号5号3幢一层103、104室

取消中药饮片

3

上海复美康德大药房有限公司奉城药店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东街60号

取消中药饮片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1月17日至11月2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1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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