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药品及信息的公告

国家

日期:2021-07-30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按照《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2021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申报资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现按程序将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8月5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       话:010-89061448、89061449(9:00-17:00)

传       真:010-8906141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9号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专班(邮编:100830) 

电子邮件:YBML001@nhsa.gov.cn(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2.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信息(提取码:kxi1)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链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公示工作解读


  • 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