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补充包装)价格确认的通知

广东省

发布时间:2021-8-30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192号)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补充包装)价格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在广州平台已挂网,与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清单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价格确认

各有关单位请在2021年9月2日17时前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价格确认工作。

对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清单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生产企业、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如同意以公示价格挂网,请点击“确认”,不同意以公示价格挂网或无法保障供应,请点击“放弃”。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同意以公示价格挂网,相关产品将按公示价格进行挂网。不接受公示价格的相关产品将暂缓挂网。

三、其他事项

本次需确认价格的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补充包装),待价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广州平台将根据企业确认结果进行挂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067(国家集采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补充包装)目录.pdf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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