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新增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启动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医疗机构制剂。由安徽省内医疗机构研制,经安徽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或者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的医疗机构制剂。

(二)中药饮片。在安徽省内医疗机构销售的,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

二、申报程序

(一)医疗机构制剂。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含901、武警)向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报,非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由研制医疗机构向所在地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并提供所需材料。

(二)中药饮片。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2年3月-4月)

1.医疗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向医保部门提供所需材料。

2.受理。医保部门负责受理医疗机构提供的材料。材料不全的,医保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医疗机构,并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

3.申报期限。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申报期限截止后不再受理新增申报,已申报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充材料。

(二)审核阶段(2022年5月-6月)

1.审核。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力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剔除,并反馈给申报医疗机构确认。

2.测算。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基金负担能力药品使用情况等,测算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

3.报送。各地研究确定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推荐品目,以表格形式报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三)评审阶段(2022年7月-8月)

1.汇总。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组织力量对省属医疗机构以及设区市推荐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进行梳理汇总合并同类项目,形成品种库。

2.专家评审。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组织临床专家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评审原则,结合基金承受能力进行遴选,确定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品种名单。

(四)公示和发布阶段(2022年9月-11月)

1.公示。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品种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

2.集体研究。根据公示情况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医保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3.备案。经省医保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报备。

4.发布。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纳入我省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品种名单,并纳入全省医保药品数据库统一管理。

四、其他要求

(一)统一标准。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要指导各市及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报送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推荐品目表格(见附件)。表格电子版以优盘形式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各市要公布报送渠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二)全流程监督。省、市医疗保障部门要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对申报、审核、评审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内部监督。省、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明确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纪律规范,确保各环节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四)专家监督。建立专家负责、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所有评审工作全程留痕,确保专家独立、公正提出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丁健

电  话:0551-62061996 

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吴刚

电  话:0551-6902971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凌子怡

电  话:0551-62663159

 

附件:1.申请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制剂申报表

2.申请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饮片申报表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申请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制剂申报表

序号

制剂国家代码

制剂名称

制剂类别

剂型

规格

最小包装数量

最小包装单位

最小制剂单位

包装材质

申请人单位名称

委托制剂配置单位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有效期

许可证编号

适应症/功能主治

用法用量

执行标准

儿童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

第三方核算成本(元)

申报时零售价格(元)

医保支付标准(元)

1























2























3























4























5























6























备注:1.医保支付标准由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填写  2.国家代码一致即默认为同一品种,无需重复上报



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申请纳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饮片申报表

序号

中药饮片国家代码

中药饮片名称

药材名称

炮制方法

功效分类

药材科(族)来源

药材种

来源

药用部位

性味与

归经

功能与

主治

用法与

用量

标准名称

标准页码

1














2














3














4














5














6














备注:1.国家代码一致即默认为同一品种,无需重复上报
















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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