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产品等信息的公示

浙江省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根据《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YPCG-2021-1)精神,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以及分组信息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

   二、相关企业需及时对资质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澄清,届时仍不合格的产品,将视同为报价无效。同时,需及时维护相关产品医保信息编码标准药品代码信息。

   三、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三号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申报产品及分组信息.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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