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天津市

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36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docx


  • 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