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供应情况的公告

江苏省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局《关于调整集中带量采购期满中选药品执行时间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71号),经与企业沟通,现调整相关药品供应情况如下:

一、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规格:1ml:0.2mg; 1ml:0.1mg)      

我省组织第一批集采药品,苏州天马医药集团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选产品,在3月31日采购期满后,自4月1日该产品暂停采购。在延长执行期间医疗机构可以采购我省组织第一批集采其他中选产品进行替代。

二、  头孢拉定胶囊(规格0.25g*24粒)

国家组织第二批集采药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选后供应我省,在4月26日采购期满后,自4月27日该产品暂停采购。在延长执行期间医疗机构可以采购省阳光采购平台其他品种进行替代。

在采购期满前,相关企业要继续做好中选产品供应工作,并与医疗机构积极沟通有关产品供应事项。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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