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新增阳光挂网创新药品的公示

江苏省

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要求,现对企业申请阳光挂网的创新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4月2日— 4月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邮箱:jsybyljg@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0号楼209房间,邮政编码:210004。


附件:拟新增阳光挂网创新药品公示表.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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