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的公示
                    
                            0
                            评论 ·
                            315
                            浏览 ·
                            0
                            收藏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峪路店  | 清峪路384、386、388号一层  | 取消中药饮片  | 
2  | 上海复美奉城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邮电路115-119号  | 取消中药饮片  | 
3  | 上海好药师衡峰大药房  |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1536弄1号102、120室  | 取消中药饮片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11月5日至11月1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11月 5日
- 评论
 
发布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