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药】吡仑帕奈口服混悬液 - 今日头条

山梨醇溶液、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泊洛沙姆188、西甲硅油乳液、无水柠檬酸、苯甲酸钠、纯化水。☆ 规格:340 mL:170 mg。适应症 ☆ 成人和4 ...

发布日期:2026-02-11 来源:PSM药盾公益

药品分类啊:西药

成分

☆ 活性成份:吡仑帕奈

☆ 辅料:山梨醇溶液、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泊洛沙姆 188、西甲硅油乳液、无水柠檬酸、苯甲酸钠、纯化水。

☆ 规格:340 mL:170 mg。

适应症

☆ 成人和 4 岁及以上儿童癫痫部分性发作患者(伴有或不伴有继发全面性发作)的治疗。

作用机制

☆ 吡仑帕奈是突触后神经元离子型α-氨基-3-羟基-5-甲基-4-异噁唑丙酸(AMPA)谷氨酸受体的非竞争性拮抗剂。谷氨酸是中枢神经系统内主要的兴奋性神经递质,并参与神经元过度兴奋所引起的多种神经系统疾病。吡仑帕奈在人体中发挥抗癫痫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

用法用量

用法

☆ 每日 1 次,睡前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

☆ 准备:用药前,应将药品包装盒内提供的适配器牢固地插入药瓶颈部,用药期间适配器位置保持不变。应将口服给药器插入适配器,倒置药瓶并从中抽取所需剂量。每次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适配器安装到位后,瓶盖可恰好安装。

用量

☆ 成人,青少年和 4 岁及以上的儿童必须按照患者个体反应滴定吡仑帕奈剂量,以优化疗效与耐受性的平衡。

☆ 部分性癫痫发作研究表明,吡仑帕奈 4 mg/日至 12 mg/日可有效治疗部分性癫痫发作。

☆ 本药在 4 岁及以上患者中的治疗起始剂量为 2 mg/日。可根据临床反应及耐受性以每次 2 mg的增量来增加剂量,每次加量间隔至少 1 周或 2 周(具体间隔按照下述合并药物半衰期考虑),使维持剂量达到 4 mg/日至 8 mg/日。

☆ 根据 8 mg/日剂量时个体临床反应及耐受性情况,剂量最高可增加至 12 mg/日。

☆ 每次加量间隔至少 1 周或 2 周(具体间隔按照下述合并药物半衰期考虑),每次增量为 2 mg/日。

☆ 如患者合并使用的药物不缩短本药的半衰期,则本药每次加量滴定间隔至少 2 周。

☆ 如患者合并使用的药物会缩短本药的半衰期,则间隔至少 1 周。

停药

☆ 建议逐步减量至停药使癫痫复发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但是,由于吡仑帕奈的半衰期较长且停药后血浆浓度下降缓慢,因此在必要时可立即停药。

漏服处理

☆ 单次漏服,由于吡仑帕奈半衰期长,患者应等待至预定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 如果多次漏服,但持续时间小于 5 个半衰期,应考虑从末次剂量水平起重新开始治疗。如果患者持续停用本药的时间超过 5 个半衰期,建议应遵循上文给出的推荐初始剂量重新滴定。

不良反应

☆ 十分常见:头晕、嗜睡。

☆ 常见:食欲、减退、食欲增加、攻击、愤怒、焦虑、易激惹、共济失调、构音不良、平衡疾病、意识模糊状态、复视、视物模糊、眩晕、恶心、背痛、步态障碍疲乏、体重增加、跌倒。

☆ 偶见:自杀想法、实施自杀行为。

☆ 严重不良反应: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全身性症状、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禁忌

☆ 对本药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特殊人群

☆ 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考虑到接受多药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因此本药应慎用于老年患者。

☆ 儿童:尚未确定吡仑帕奈用于 4 岁以下部分性癫痫发作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肾脏损害人群:吡仑帕奈用于轻度肾脏损害患者时,不需要调整剂量。不建议将本药用于中度或重度肾脏损害患者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

☆ 肝脏损害人群:吡仑帕奈用于轻度和中度肝脏损害患者时,剂量增加应基于临床反应及耐受性。对于轻度或中度肝脏损害患者,可按 2 mg/日剂量开始滴定。应根据患者耐受性和有效性,以 2 mg剂量,每 2 周或更长时间上调滴定剂量。轻度和中度肝脏损害患者,本药剂量不应超过 8 mg/日。不建议用于重度肝脏损害患者。

注意事项

☆ 曾在患者中报告自杀想法和行为。因此,应对患者(儿童,青少年以及成人)进行自杀想法和自杀行为迹象的监测,同时应考虑给予恰当的治疗。应告知患者(及患者的护理者)如出现自杀想法或自杀行为迹象应就医。

☆ 本药可能导致头晕和嗜睡,因此可能影响驾驶或机器操作的能力。

☆ 12 mg/日剂量的吡仑帕奈可能降低含孕酮的激素避孕药的有效性;在该情况下,使用本药时建议采用其他非激素方法的避孕。

☆ 跌倒风险增加,尤其是老年患者;潜在原因尚不明确。

☆ 在患者接受本药治疗过程中有攻击和敌对行为的报告。如发现患者情绪或行为模式有明显变化,患者和照料者应立即提醒医疗人员。如有这些症状出现,本药应减量,如症状加重应立即停止用药。

☆ 本药可能导致异常行为、情绪改变、暴力相关症状。

☆ 本药可能导致人身攻击。

☆ 对于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应谨慎用药,且应监测此类患者是否有吡仑帕奈滥用的症状。

☆ 合并使用 CYP3A 酶诱导性抗癫痫药物(卡马西平、苯妥英、奥卡西平)的患者增加固定剂量吡仑帕奈后的应答率低于合并使用非酶诱导性抗癫痫药物的患者。从合并使用的非诱导性抗癫痫药物换为酶诱导性药物时应监测患者的疗效,反之亦然。根据个体临床疗效及耐受性,可每次增加或减少 2 mg 剂量。

☆ 添加或去除细胞色素 P450 诱导剂或抑制剂时,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耐受性和临床反应,因为吡仑帕奈血浆水平可能降低或升高;本药剂量也需相应调整。

☆ 吡仑帕奈和其他抗癫痫药物合用,有肝毒性情况的报告。如果观察到肝酶升高,应考虑肝功能的监测。

☆ 如果患者在使用吡仑帕奈时,出现严重的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和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那么该患者在任何时间都不能再使用吡仑帕奈治疗。

☆ 失神和肌阵挛发作是特发性全面性癫痫患者中经常发生的两种常见全面性发作类型。已知其他抗癫痫药物(AED)可诱导或加重这些发作类型。肌阵挛发作和失神发作的患者在接受吡仑帕奈治疗时应进行监测。

☆ 患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HFI)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 本药含有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其能够取代白蛋白中的胆红素。胆红素从白蛋白中排除后胆红素升高可能会增加新生儿黄疸,进而发展为核黄疸。

☆ 吡仑帕奈对驾驶及机器操作有一定的影响

贮藏

☆ 密封,不超过30℃保存。

效期

☆ 本药有效期30个月,首次开瓶后,请在90天内使用。

作者: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李慧仪

审稿专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莫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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